征集公告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供应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创途(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仙桃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供应商项目
2.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
3. 预算金额:全年预估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
4.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基准价+综合折扣率定价模式。基准价由采购人核定,参考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价、仙桃市3家认可连锁超市、1家农贸市场综合平均价确定;其中蔬菜类每周核定一次基准价,其余品类每月不定时核定基准价,基准价公示后生效,供应商需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材料备案。投标供应商仅需填报唯一综合折扣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实际结算价=当期核定基准价×中标综合折扣率,且结算价不得高于当期基准价。中标综合折扣率在框架协议履约周期内固定不变,不予调整;报价高于基准价或折扣率精度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 采购需求:食堂所需食材包含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类、米、面、油、干货、调料、百货类等,满足干部职工工作餐、政务接待餐等原材料供应需求,具体数量以每日供货清单为准;供应商需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完成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6.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年,一年一考核,若考核结果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履约期间严禁转包、分包。
7.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 进口产品采购:不允许
9. 合同分包:不接受
10.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覆盖本项目食材供应相关业务;
(2)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
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创途(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仙桃市丝宝路西门面街A10二楼)。
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现场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领取时需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所列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政府采购报名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按序装订),材料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
4.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3. 提交及开标地点:仙桃市丝宝路西门面街A10二楼
4. 逾期送达或未按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评审方法:采用质量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符合最高限价规定的供应商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本项目入围规则确定入围供应商。
2. 入围及淘汰规则:本项目拟定入围供应商2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若按20%比例淘汰后入围供应商少于2家,则剩余全部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若淘汰后多于2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前2家为入围供应商。
3.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根据入围供应商的价格、专业能力、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
4.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需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 费用相关: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名称: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3593916205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创途(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7771593482
地址:仙桃市丝宝路西门面街A10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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