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以《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于2021年6月份开始为期近4个月在全市管辖区域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Ö 2021/10/11 Ø 1822 人浏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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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采购单位,局属各单位,各镇(办、园、场)财政所,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现将《仙桃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Ö 2021/3/22 Ø 2011 人浏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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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和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秩序和行为。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0] 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Ö 2021/3/22 Ø 2031 人浏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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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 - 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Ö 2021/3/22 Ø 2014 人浏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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